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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试管婴儿30年:无主胚胎库存快满了,我不忍心扔掉它们

作者:试管君    发布时间:2022-10-17 13:51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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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 "孤儿 "的胚胎会去哪里?

  "尽管病人已经停止来了10多年,但胚胎仍然在那里。我们甚至不能在我们的中心保留储存胚胎的液氮罐。之后我们将做什么?"

  中国试管婴儿30年:无主胚胎库存快满了,我不忍心扔掉它们

  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今年进入了老年。在短短几十年间,全世界已有800多万人利用试管婴儿技术出生,而在中国这个试管婴儿出生人数最多的国家,每年有超过20万人出生。

  这种 "担心 "是多年来困扰中国人工授精中心的一个普遍 "问题"。

  孤儿 "胚胎的库存几乎已满

  在一个试管婴儿周期中,会培育出几个胚胎,医院通常会选择两个胚胎植入子宫,而其余的胚胎则被冷冻在液氮容器中,如果将来需要,可以在成功 "唤醒 "后再次移植。

  大多数患者在做完试管婴儿后不久就与医院失去联系,剩下的胚胎就成了 "孤儿"。

  在哪里储存这些 "孤儿 "胚胎的问题让于奇感到头疼。如果它们被储存起来,医院的空间就会耗尽。保存的成本也是一个主要问题。目前,保存一个胚胎的年度费用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这些费用只能由医院承担。

  不仅是北京协和医院,我们从互联网上得知,五年前南京、武汉、深圳、青岛和其他许多省市的生育机构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几年前,一些地区的冷冻胚胎数量超过了10000个,据说其中60%以上是 "孤儿 "胚胎。

  "在中国,几乎没有任何医院会丢弃胚胎。" 他说:"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促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发展。

  我不忍心扔掉它们,也不敢这样做。

  余琦不仅不忍心扔掉它们,而且也不敢这样做。

  "胚胎是人还是物,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与病人签订了合同,规定在处理胚胎之前必须保留多长时间,但如果将来法律将胚胎定义为人类,如果医院草率处理,可能会有严重后果。" 余琦表达了她的担心。

  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医院在处理胚胎时必须获得配偶双方的同意。签署合同是医院处理潜在纠纷的唯一途径。

  记者在北京一家生殖中心的一套合同上看到,剩余胚胎去向同意书上写明,医院将为接受冷冻的患者保留胚胎6个月,如果患者没有提出新的要求,冷冻胚胎可以在期满一个月后处理掉。

  国内医院都制定了自己的合同规定,但内容大致相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告诉《科技日报》,国内法规规定囊胚体外培养不能超过14天,用于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而《民法通则》第16条认为胎儿是自然人,没有提到胚胎。

  从这两个角度来看,我国法律将胚胎视为 "非人"。然而,它有可能发展成一个成年人的事实需要特殊的处理。"

  "法律并没有解决这个关键问题,也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胚胎"。朱虎补充说。再加上该国也缺乏关于是否可以丢弃胚胎的明确规定,许多医生担心该条约缺乏法律效力。

  迫切需要改进统一的合同范本

  "我认为没有理由可以认为合同是无效的。胚胎的隔离与社会秩序无关,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进行立法。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医院遵守合同,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朱虎认为,目前的合同也有 "缺陷":它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许多其他情况。例如,如果这对夫妇离婚或其中一人死亡,或者如果离婚的妇女不能再生育,如果两人对胚胎的处理有不同的愿望,医院应该怎么做?如果没有合同的规定,医院可能会因为只遵循一方的意愿而面临法律风险。

  朱虎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采用合同模式,由医学界和法律界共同起草一份全面、统一的合同范本,然后由医院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内容。否则,做出一些错误的规定,成本会更高"。

  起草一份示范合同并不困难,因为胚胎的储存和收集与许多伦理问题有关。

  "由于这些胚胎有可能发展成人类的生命形式,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它们视为人类的生命形式或潜在的人类生命形式,因此往往避免就是否丢弃它们作出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段伟文提出,今天的伦理困境可以用来扭转人工繁殖的技术路线,从冷冻胚胎到冷冻精子和卵子。

  段伟文强调,在事先同意方面,应要求胚胎的创造者或拥有者事先从尊重生命的角度认真思考胚胎的生命意义,审慎处理胚胎的生命特征、创造和使用。